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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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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改革税法
到朝廷头上,粮长们也不用担心这钱拿不回去。

    至于租户和佃户们欠朝廷的钱, 朝廷会以每年加辅的形式进行收回。”

    朝廷赎买、十年付清、百五息钱。

    这些合在一起简单明了来解释,就是朝廷强行发一笔十年期,百分之五年息的国债给天下的粮长。

    不买都不行的那种!

    朝廷如果破产了,那全天下的粮长、大地主一起破产。

    谁都可以造反,唯独他们不能反。

    反,那就是砸锅,谁都没饭吃。

    朝廷压上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信誉。

    用信誉来换这笔十年期的国债。

    严震直家中有上田十三万亩,换算下来足足价值三百万两,朝廷每年就要支付严震直三十万两本金加上十五万两的利息。

    这笔账很好算。

    就是因为好算,所以邵质的脸色猛然一变。

    全国集中在各省粮长、地主手上的土地最少也有千万亩,如果按照这种算法,那么朝廷相当于一次性多出上亿两的债务。

    每年光利息钱就高达最少一千万两!

    去年国家一年的现白银都没有一千万啊。

    这还没算上每年的本金两三千万。

    哪来钱付?

    一旦朝廷给不出这笔钱,那天下顷刻间就会乱成一锅粥。

    “少师,这事事关重大,还是从长计议吧。”

    徐本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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