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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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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陈云甫谈为官理政(中)
一,所谓淹延,就是将关押的囚犯拖沓不审,一放一搁就是几个月,甚至一年两年,这不扯呢吗。

    本官知道,本官都懂,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未经审判的在押囚犯每日吃喝都得家里人给送钱,送多的吃好喝好,送少的断其吃喝,要不了多久就活活饿死在狱中,你们也不怕没法交差。

    这样,就可以通过向其家属索要财物的方式来贪墨,本辅是三法司出身,都察院、刑部的司狱司本辅都接触过,大理寺的审刑司本辅也熟,这些门道本辅一清二楚。

    欲除此害,光靠你们地方也够呛,本辅回京后会同三法司就此事开一个会,你们地方要做的,就是能审则审,不能审就抓紧放人。

    残酷用刑这一条没什么好讲的,本辅也知道,地方破案难、办案不易,有时候难免用刑。

    这个残酷用刑和后面的泛滥追呼、招引告讦是一样的,都是通过大刑伺候来迅速破案,牵连从犯,以求实现破大案、破连环案的目的,甚至恨不得将几十起案件栽到一个犯人身上。

    本辅曾经在都察院照磨所见过一起非常可笑的案宗,一个罪犯早晨寅时就爬起来偷人财物、而后接连一天的时间内犯下了偷盗、抢越、采花、盗墓和醉酒行凶多起案件,案发地点还不在同一个县。

    这哪里是罪犯,这简直是天人临凡啊。

    后面两条重叠催税、科罚取财也是近意相同,无非就是巧立名目,仗着百姓无知愚昧,大肆征税、要钱。

    朝廷打个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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