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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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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中原复兴计划和全国废奴法案
五六百斤。

    即使明代的一斤要比后世多一成二,那一百斤也才合后世度量标准的一百二十斤,这也说不过去。

    更何况早在宋朝时,按照《河间志》、《宋会要》的记载,那个时候稻谷的产出便已经是亩产三点二小石。

    依着宋代的计量单位,三点二小石大概折算下来应该是三百二到三百四十斤区间。

    明朝的亩产量怎么可能一口气降到宋代的三分之一?

    更何况陈云甫如果没记错的话,根据多部中国农业史研究的数据,明朝中后期时,江南的稻谷亩产量是五百七十七斤!

    即使这个数字有一定的水分,上下的浮动也不可能超过一成,怎么也要占在五百斤以上,也就是三石。

    江南的田亩数超过大明朝眼下一半,足足四亿多亩,怎么也该十几亿石才对,这倒好,全国八亿多亩的田地竟然才产出了九亿多石的粮食。

    九亿石分到全国人身上,每个百姓才分到十四石粮食,当然,吃肯定是吃不完的。

    但这个数据确实有水分,而且也太有水分了。

    葛循解释道:“测算田亩是地方官府的笼统计算,实际上大量的田地是无人耕种的荒田,而且北方的丁口数远不及江南,很多户人家往往分到二十亩田,实际上却是照顾不过来。

    所以,眼下国朝岁入有八成的比例要依靠着江南。”

    人少地多耕不过来,这算不算是一个好消息呢。

    陈云甫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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