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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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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重订《大明律集》
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打死而不做任何反击,是为孝还是不孝?”

    邹俊失声无言,但依旧做了最后的坚持。

    “我大明以孝治国。”

    面对着邹俊抛来的这顶大帽子,陈云甫皱起了眉头。

    难就难在这了。

    大明以孝立国的孝已经到了愚孝的地步。

    而且十分离谱。

    有个典型案例。

    洪武二十七年,山东青州有个叫江伯儿的,其母患病,家贫,江伯儿割自己的肋肉喂母,仍不愈,于是江伯儿背母去岱岳祠祈神,言如母愈则杀子祀神,结果下了山不久其母病愈,江伯儿便带着孩子到岱岳祠,直接血溅祠堂还愿。

    后来的处罚结果是什么。

    仗一百流放海南,但礼部竟然还往他的老家立碑刻孝,旌表此孝行于天下!

    后世人很难理解的畸形人伦道德。

    还记着之前河南那个罗三虎杀官案吗。

    他们死了,但死因的罪过正如陈云甫所说的那般,不是杀官而是开官仓私放官粮。

    当时陈云甫就说,他们糊涂就糊涂在这里。

    要不然依着老朱的三观,除了罗三虎这个主犯,其他人也就是个流放了事。

    现在邹俊同样以这个立国准则来据理力争,陈云甫也不得不暂退。

    别说老朱没禅位,就算老朱禅位,只要朱元璋活着一天,这大明朝还是朱元璋说了算。

    这一点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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