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自己才好捞钱啊。
只是他也没想到,自己连成片都没法做到。
全责协议发挥作用,直接搞死自己!
这刻想了想,李闲云道:“你把坑的那些钱拿出来,重拍一部应该还是可以的。”
“可我真的没这么多了,而且……他们还要接管财务。”任志苦着脸回答。
投资人也不是傻子,虽然有些事一开始不明白,但事后往往会回过味来,尤其这次出了事后,投资人那边过来接触,有可能是发现剧组规模和自己知道的不一样,心中起了疑。
所以已经明确要求接下来会派人盯财务。
这样一来,剧组的真实支出就很难隐瞒。
这就是任志直接从投资人手里拿钱的弊端——很容易被投资人盯住。
相比之下,一些成熟的公司会通过专门的影视基金获取投资,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我是从基金拿钱,和你投资人没关系,你投资人无权对我指手画脚。但是投资人去找基金,基金手一摊:片子又不是我负责拍的,找我干屁。
皮球一踢,小钱钱到手。
基金方和制片方沆瀣一气,联合坑钱,安全系数大,相对应的,分钱的人也多,所以坑得更狠。
所以真想投资电影,尽量还是绕过基金去做来的安全,因为可以自己盯财务——盯了财务不能保证你影片一定赚钱,但至少能保证钱是花到位的,但前提也是你稍微懂点行。
不懂行的,就算你盯
第十五章 接盘(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