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李闲云借了点钱。
所以别看任志是制片人,是公司老板,论家底其实比码字民工李闲云差得多了——穿越过来这半年,李闲云将自己过去写过的小说重写一次,以一天三万五千字的速度,硬生生成了终点中文网的第一快枪手。
哦对了,这里的文学网站龙头不叫起点,叫终点。
起点即终点,以我为起,以我为终。
也因此在李闲云穿越半年后,一口气走完了之前五年的路,还卖了几本版权,收入远超任志,也重新买下了当初买过的那套房子。
操特妹!
一套房子买两回,老子也是够衰!
但只看名头的话,“大制片人”显然比“大作家”更有牌面。
有时候在外面见客户,喝大了的时候任志还会一拍李闲云的肩膀说:“小李啊,你的版权我统统给你买了,找诺兰给你拍。”
我诺兰你妹!
老子半本版权你都买不起,穷逼装样货!
李闲云心中暗骂,嘴上欢笑:“多谢任总抬爱。”
我是真特么给你脸了!
穿越半年后,李闲云看看自己脑子里的存稿写的差不多了,积蓄也有了,便主动找上任志——没办法,虽然有了多达六年的剧组经验,但是穿越后空留经验,人脉没了。
剧组关系基本都靠介绍,所以有时候认识一个剧组的成员,就意味着有了一张最基础的人脉网,那些制片人和演员副导演,以及群头们就是靠
第一章 片场风波(上)(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