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节外生枝,它暗地里跑了跑腿,把更加倒霉的猪群和狼群提前解决,为两个原始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开拓出了一条坦途。
不料两个家伙怂的要命,开始还肯迈开步子,后来越走越慢,甚至猫下了腰,一步三探头,端着长矛,拿着架势,就是不往前走,恨得孟焦牙根痒痒。
最后,他们竟然停下了脚步,开始喝起酒来,真不知是胆大还是胆小。
孟焦无奈,只能继续等。
现在,它对那个未知的部落愈发感兴趣了。
从现在掌握的信息来看,未知部落的发展速度显然要比拜虎部落快的多。
他们的语言更加完善,交流起来抑扬顿挫,很有韵味儿,显然是一种复杂且已成体系的语言。
兽皮衣制作的更加精美,有明显的上衣和下衣之分,上衣内部还缝制了口袋用于放置物品。
长矛使用的是金属矛头而不是黑曜石矛头,尤其令孟焦兴奋的是,矛头使用的金属正是黄铜,或许这个部落与铜熊有所交集,找到了部落,铜熊也就不会远了。
在后边那个矮个子男人背着的藤编背篓十分精致,看得出来不是随便做出来的简陋制品,这说明原始部落已经发展出了初步的手工艺,陶壶也是早期手工艺的一种,看那个小壶的形状和两名原始人使用时的神态,这项技术应该已经很成熟了。
背篓里面装满了各种野花还有浆果,孟焦估计这个部落已经开始对大自然中的各种资源进行探索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未知部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