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音”;“勿谓我尊而傲贤侮士,勿谓我智而拒谏矜己”;“勿浑浑而浊,勿皎皎而清,勿没没而暗,勿察察而明”等等,这让李世民像吞了一颗苍蝇一样恶心。
随后,河内人李好德以疯疾妖语,张蕴古究其狱,谓癫病不当坐治。御史权万纪勘其情纵,李世民大怒,借机下令斩于东市。然后,李世民又害怕舆论对他不利,又假惺惺的下诏往后,死罪必须命有司五道复奏,以免冤杀。
事实上,最大的冤杀对象,就是张蕴古。按说张蕴古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致死,连失职都算不上。古往今来,冤死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哪个法官因为判错案子偿命,只要不存在收受贿赂,草菅人命,连责任都不用付。
当然,历史就是一个小婊子,成王败寇。李世民胜了,有的是人给他粉饰。这种事情多了,比如陈胜、吴广造反(不好意思,老程不认为这是起义,秦末以后老程会写一本书,专门写秦末之乱。)不是因为活不下去,而是因为失期当斩,横竖一死,只能搏一下。特别是作为造反的陈胜,他在数道檄文里,自己都没有提一下,秦末是活不下去的问题。随着云梦秦简的出土,真相大白了。
失期在秦法中的处置是,超过十天,处罚是上交一副皮甲,遇到雨季或天气不可抗拒的因素,则免于处罚。
是不是有人性化?是不是打脸?当然,还有持另外一种论调,秦法苛刻,各职业各行其职,就是任何人不能狗拦耗子的事情,秦穿不能乱搞发明,根据卧虎地秦简记载“隶臣巧
第一五二章以上犯上当不当杀(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