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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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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特事特办


    “臣明白了。”徐光启点头说道。

    ……

    大同通敌案开始得突然,结束得更加突然,仅仅几天的时间这么大的牵涉到上百官员的案子就这样匆忙地结束了。

    这样匆忙的结束,可以说是有人欢喜有人优,没有被这场席卷整个山西官场的风**及的人,自然是开心的,而被波及了的人,自然是悲惨的。

    今天的会议,没有被波及的在大同官员都来了,他们就是想看看朱由校怎么处理这批官员。

    “凡有通敌卖国者,判斩立决,三天之后立即执行。凡贪污受贿者,应该如何处置?朕想听听你们的意见。”朱由校问道。

    “按《大明律》: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在右小臂上刺‘盗官钱(粮、物)’三个字,一贯以下杖八十,至四十贯斩。知法犯法者,罪加二等。”杨涟第一个站出来说道。

    “杨宪臣所言极是,但此次案情复杂,牵涉甚广,臣以为必须再次审查案情,待案情查明之后,再做决定。”原大同巡抚刘遵宪说道。

    “此案朕认为无须再审,杨卿家说到了《大明律》的规定,朕还记得太祖高皇帝时,凡贪污六十两以上者即要剥皮揎草,但朕不准备这么做,朕今天也准备特事特办。”朱由校说道。

    听到朱由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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