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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蒸汽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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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墨家的专利费
了。

    而一开始的定价,可能会高到一句“平安,勿念”四个字,就需要一两银子的地步。

    如果想发一份百字家书,可能要几十两白银,真的可以说是家书抵万金了。

    估计刚开放民用电报的时候,只有富商才用得起,而且不是火烧眉毛的事情,也舍不得用电报来传信息。

    不过对于这事,彭克是持支持态度的。

    一方面是因为这电报的电缆铺设非常昂贵,可能十米路就需要一两白银的成本了。

    朝廷前前后后花了两三千万两白银,才铺设了从应天府直达十三行省主要城市的电缆线路。

    这个成本肯定是需要收回的。

    另一方面嘛,就是如果开放民用了,彭克是可以收取专利费的!

    没错,我大明也是有专利费这一说的!

    或者说,墨家从古至今就有专利费的说法。

    “专利”这个词,本来就是华夏固有的名词。

    春秋时期,华夏的贵族们就很讲究专利了,只不过他们那个时候是讲究贵族专利。

    也就是我领土上的东西,那就是我的东西,哪怕是君王都不能占为己有。

    同样,我创造出来的东西,也是只有我可以卖,其他人不能卖。

    就像晋国的范氏制陶厉害,魏氏的弓弩强,那都是属于自家专利的,别人如果抄袭仿制,会被他们群起而攻之。

    传承自春秋末期,战国初期的墨家,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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