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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最浪太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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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盐政
    这套制度老朱同志建立之初设计得非常完善,商人运了多少粮,给多少盐引,在哪儿取盐,去哪儿售卖,规定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把盐政的利润分给商人,让商人帮忙运粮,维持九边的粮食供给,调控全国粮食的分配。

    可以说明朝的盐政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明朝前期,这套制度实行得非常好。

    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就要出意外了。

    《盐法》有载:“凡客商将官盐插和沙土货卖者,杖八十。”

    《明盐引条例》中明文道:“将旧引与盐货,同私盐论罪,伪造盐引者处斩。”

    按照法律规定,商人卖的盐质量不合格,要打八十大板。

    商人拿着旧盐引卖盐,和卖私盐同罪,处死刑。

    就跟朱元璋开国时候规定官员贪污白银六十两就处死刑一样,挺好的盐政也败坏了。

    商人和腐败的官员勾结,送粮的时候虚报运粮数量,多拿盐引。

    商人到盐场取盐,贿赂盐场官员,超量取盐,夹带私卖。

    而且不按照盐引规定地区售卖。

    在大明后期,甚至出现了公开售卖盐引的情况,盐政彻底崩塌。

    这就造成了边关粮食供应不足,明军战斗力下降,国库收入降低,偏远地区老百姓吃盐困难等等一系列弊病。

    盐商和腐败的官员肥的流油,朝廷和百姓吃亏。

    成华

第140章 盐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