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军火买卖,也不可能一次这么大规模。
出售给罗汝才所部武器兵甲的事情敲定,刘易此次和罗汝才和谈也算是达成了。
两人约定,三日后刘易率部撤退,放开青冈山关城。
罗汝才所部必须在两日之内全部通过原平县,并且不得对原平县造成损害。
在罗汝才所部离开原平县之后,双方开始第一次交易。
交易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先交易的是三千把长枪和三千把长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第二批在第一批交易完成后的十天后/进行,交易五百套棉甲。
第三批在第二批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后/进行,交易的是十万支箭矢。
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因为刘易手上现在根本没货和罗汝才进行交易。
刀枪和棉甲还好说,他大破刘国能之后缴获不少,兵工厂再赶工一下,能够完成交易所需。
但箭矢这玩意,刘易手上是真的没有。
由于弓箭手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形成战斗力,弓箭的制作过程也较为繁琐,昭武军中压根就没有弓箭手的编制。
既然没有弓箭手的编制,东山兵工厂中自然也就不会有生产箭矢和弓弩的车间。
罗汝才要那么多的箭矢,刘易还需要专门为其整一条生产线出来!
二则是因为刘易信不过罗汝才,将交易分为三步,是为了防止罗汝才出尔反尔,在拿到兵器之后,用兵器来进攻原平县。
第一百零三章谈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