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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从洪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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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十三岁,明劲大成
    三年前。

    在所有人不解中。

    洪震南公开宣告:“油麻地里有三样生意不能做:鸡档、字花档(即赌档)、粉档,出现一家我平一家。”

    这条宣告一出,顿时惹得一些想在油麻地吃饭的社团大为不满。

    他们纷纷臭骂洪震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草,这姓洪的,吃饱了撑的!管东管西的……”

    “……呵呵,他以为他是谁??”

    “就是,洪震南他算老几啊!!……”

    “这家伙脑子抽了吧……”

    “哪儿冒出来的瘪三呀?……”

    反正就是各种不要钱的污言秽语往外冒。

    相比于做正经生意,这些捞偏门的来钱太快了!

    特别是赚过快钱的人,就很难定下心去干那些所谓的稳定的工作了。

    你一个月两百元薪水,一年也就两千多一点;可这只是人家捞偏门的两三天的利润罢了!

    面对这种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抵住诱惑,思考其中风险的。

    有些年轻人经不起诱惑就干了这个,然后做熟人的生意。

    像是做“粉档”的,这东西洪震南知道,一旦沾上,那就是半只脚他进了鬼门关,迟早搞得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洪震南他们本不想管这种事,因为他们虽然不是捞偏门的,但也算是江湖人。

    江湖上,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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