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他们都拔刀在手,围向澳沙他们。
澳沙四人,一人受伤了,火枪他们五人,但从格斗力上,和对方不是同一档次,所以虽然人数占优一个,但整体战斗力,应该还不能和对方三人持平。
用刀对决,还是用枪控制局面逃离?还是用枪将对主控制?火枪很头痛。
阿五阿六级别太低,他们只刀,也就是说火枪他们有三把枪,但是,林传洋有枪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连保险都不知道打开的家伙,枪在他手里不就是一块铁疙瘩么。
两把枪对三个半只有刀的黑白皮,正常来说,足够了,但是,即使是经验最好的火枪,他的实弹射击也没超个十数,面对皮粗肉厚的三个半黑白狗熊,他们真的占不到什么便宜。
“火枪,掏枪,最快速度撤退……。”耳塞里传来范本华的吼叫。
砰!
餐馆门外枪声响起,是大狗开的枪的,子|弹落在澳沙的兄弟脚边地板上。
“老大,让大狗把枪给我,枪在他们手里简直是浪费。”纳漫西作为才投诚过来的人,范本华还没给他枪的。
“好,大狗把枪给他,让他接应火枪他们。”范本华当机立断。
来的人是温帕他倒是可以让大狗将枪给纳漫西,如果来的是巴朗斯的人,他肯定不会贸然把枪给纳漫西。
现在场有点乱,温帕手下的人虽然街头战斗经验丰富,但是因为手里只有刀,所以听到枪声一起,他们便自己找掩体遮挡物,店门外是宽
39:狼狈而逃(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