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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的中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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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艺人管理条例
华夏的娱乐事业发展格外的关注。

    现在华夏如武汉、沪城、成都、广州、燕京等城市,歌舞厅大兴,不过这里面的大都是戏子身份,很少有人会把他们当初崇拜的对象。

    但华夏的发展起来之后,电影行业已经兴起。

    多部电影的播放也让不少人觉察到了其中的利益,各地的电影院虽然简陋,但依旧赚得极多。

    除了军方和地方部门拍摄的电影之外,不少民间资本也开始涉及影片的拍摄。

    对此韦珣的态度是允许进入,但需要严格管控。

    允许进入是希望形成新的行业,给华夏的民间娱乐提供新的渠道。严格把控是不想让电影种掺杂各种贬低、**、影射、色倩、批判现实、阴暗的元素,从而影响大众的三观。

    对于后世所谓的明星,韦珣是深恶痛绝的。

    明星只是戏子倡伶,艺人二字也被玷污得不行。

    所以在在确定影视行业即将爆发之前,韦珣就下来让新闻出版总署和刑法部门商议限定的范围。

    德优于才,这是华夏艺人言行的根本法旨,并且一旦成为艺人,除了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之外,也就彻底失去了政治权力。

    这也是韦珣不希望在以后,什么网红、明星、主播、练习生这样的各种新闻充斥,让其大行其道。

    古代有士农工商的阶级分层,而华夏如今也有,第一阶层是爵,其后是士工农商,最下层的是倡伶、罪犯、艺人。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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