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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的中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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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乱子-下
发生关系者、强迫未成年人者、诱歼未成年人者、醚奸者,均按此量刑。”

    “拐卖妇女儿童者,亦处死刑。”

    “是。”夏寿华听到韦珣一连说出的罪名。

    只从这些罪名,夏寿华知道韦珣从之前的通奸案的重心重新转回到道德层面,知道韦珣对于目前参照西方世界制定的刑法量刑标准有所不满。

    韦珣却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纯粹对这些人的行为极为憎恨,觉得这些人都不配为人,活在监狱都是对他们的宽容了,都该拉出去枪毙!否则判个十年二十年的,有啥用?出来了他们好颐养天年?

    不过韦珣又想起开封这个县在案发之后,私营报社报道了关于此事的内容。

    夏寿华和现在华夏的干部都不知道保护隐私这个概念,但韦珣很清楚。

    于是他说道:“夏卿,开封该县的私营报社为了利益,对该事进行了报道。”

    “这种事情出现之后虽然对报社处罚并吊销了营业执照,但对于受害者的家庭,对于当事人的亲友的影响却是不可逆转的。”

    “我们要以民为本。内阁要尽快拿出章程,规范报纸、书籍等传播信息的媒介。”

    “我们不仅要规范和控制民间的舆论,还要对我们的人民负责。”

    “尽快出台针对私营报社、官方报社的规定,要求禁止报道此类有损他人声誉的事件。但仅限于类似通奸这样会对民众亲属有巨大负面声誉影响的事件,那些如卖国、渎职、贪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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