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侍卫景夏也已经从楼下取回竹简来到秦昭身侧。
秦昭就没再等他们回话,说道:“其实现在的夏律,有些地方责任过重了。”
说话间,他随手从景夏手中拿过一卷竹简。
挑了其中一条说道:“比如这里,你们且看一下,‘凡有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共同的犯罪使各犯罪人行为彼此联系,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协同犯罪,与犯者同处。’是否合理?或者说,是否全面?”
吴庸等人面面相觑,没有明白其中有什么疏漏之处。
“日常生活上的行为,不应该以犯罪论处,即便对法意有威胁,也应斟酌处理。”
见他们神情还是有些疑惑,秦昭解释道:“我给你们举个例子。贩刀人张三,有一天遇到了一个满脸凶意的壮汉买刀。张三将刀卖给了他,结果晚上壮汉用这柄刀行凶杀死数十人。对张三该如何处置?按照目前夏律,是否属于协同犯罪?”
这话一说,几人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毫无疑问,张三是能意识到对方具备一定危险性的,但是他放任对方买刀,主观有意向。同时,对方又用从他这里买的刀行凶杀人,属于夏律中协同犯罪范畴。
见几人都沉默不语,秦昭微微一笑,“但问题是,张三的工作就是贩刀,不可能看到一个人长相凶悍就不做买卖了。”
“那么依照陛下的意思,此种情况该如
第九十二章 法制(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