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最近的一首记忆碎片的歌曲都变成女生唱的小黄歌了,以后还会有什么情况,他根本不知道。
现在就很好,万一自己“才华枯竭”了,还有麾下的乐队和歌手可以源源不断给自己带来利润。
看完了战纹乐队的表演,接下来是斯科特挖掘的白人Rapper的表演。
伴奏依然还是那帮人,只是换了个主唱。
接过话筒的是一个金色短发的男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比白奎因要大上一些,一身嘻哈打扮,手臂纹身、大金链子、宽松的白T恤、垮掉的牛仔裤、运动鞋,把嘻哈黑人的装扮学到位了。
“Yo,QB,我的这首歌叫《Just Don't Give a Fxxk》!”
歌名就带Fxxk,小子有胆!
白奎因想起之前邮件里斯科特是如何描述此人的。
他叫马歇尔·马瑟斯三世,给自己起了个艺名EMIN?M,第二个E反着写,不过平时大家习惯叫他“阿姆”。
斯科特是在洛杉矶举办的“说唱奥运会”上发现阿姆的,当时这家伙在1VS1 Battle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但是因为他是个白人,东西海岸没有一家嘻哈乐唱片公司愿意签他。
哪个黑鬼会傻到听一个白人唱嘻哈乐?除非他吸High了!
因此尽管阿姆从89年就开始录制自己的歌曲录音带,学着黑人嘻哈歌手那样走地下渠道售卖,后来又和好友一起组队录唱片,却一直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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