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有的学生针锋相对,认为国法如果不能惩恶扬善,那要国法有什么用!
最后两拨人都喊着“要国法何用”,却是两个意思。
刘知易听着听着,觉得两派学生都给自己预设了立场,一派站国法立场,认为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该制裁,没有对错、善恶;一派站正义立场,认为侠士所为,符合公义,符合人们朴素认知中的正义,这样的行为最后还遭到法律制裁,那就是法律错了。
这群学渣!
刘知易不由想到,他们都没考虑过程序正义问题,都直觉的直奔结果。侠以武犯禁,这种行为放在任何朝代,哪怕到了法治社会,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第一,侠士程序不正义,侠士制裁贪官污吏、恶霸刁民,没有进行严格的取证、审判程序,这无法做到公平公正;第二,侠士本身就没有制裁权,一定程度上,侠士越权了。
法律有制裁权,从法理上来讲,这是民众牺牲自己一部分权力,度让出去的公权力。侠士以私人,行公权,本身就不合理。
之所以老百姓会为这种行为叫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百姓对国法的失望,国法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法学生们争辩的越来越激烈,纷纷引经据典,陈说厉害,却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过他们倒是有几把刷子,人人气息鼓荡,气势蒸腾。
刘知易看的过瘾,原来同样的气息,是能够相互影响的。十几个人一波的团体,真气运行,就能形成一股气势,这种气势不同于真气本身
第四十八节 官厨辩法(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