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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局并没有跟着一起去现场,因为有袁方。
案发现场在宁化郊边华阳镇的一条商业街上,一个两层小楼的服装店里。
这条商业街的商铺都是两层小楼,只是时间有点长,整条街看着有些破败和杂乱,街上有监控,可惜,坏了,一直没有修!
袁方带着几人到了案发现场门口,民警过来介绍了一下周围和死者的情况。
案发的服装店一楼卖服装,二楼住人,死者裤子被扒在小腿,上衣聚拢在胸部,仰面双臂上举躺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上,显然遭受了性侵和拖拽。
死者是这家服装店的老板,名叫何云,报案人是何云的丈夫,张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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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方在服装店里上上下下的走了几趟就出去了。
他脱了鞋套走到警戒带边上,开始跟看热闹的人唠上了。
“她家这个服装店开了几年了?”袁方问。
“差不多五年了!生意不好不坏的,每天九,十点钟开,晚上八点左右关,夏天晚上能拖点晚,那九点也关了。”
“你咋知道这么清楚?”
“我的店就在她家旁边,能不清楚?”
袁方递给这位围观群众一支烟问:“她平时为人咋样?”
“你是警察吧?你这问题让我咋回答?”那人接过烟,忙掏出打火机帮袁方点上,然后给自己点上,没用袁方再问,就又说上了:“按理说都是朋友,我不该说
第二百章 服装店杀人案(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