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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宋整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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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初逢会之
会被这秦桧以“莫须有”为罪名给害死?

    一来这话没法说,二来说了也没人信。

    历史上的秦桧自然该千刀万剐,但现在的秦桧该不该死,田十一还真的说不清,总不能用他还没做的事当罪名吧,那不也成了“莫须有”?

    而且方小六刚才可是说了,这秦桧现在已经是官身了。杀官等同于谋反,田十一还不想学贼老爹一样占地为王。

    拍了拍牛皋的肩膀,田十一胡诌道:“这秦桧八字与你相克,以后千万记得不要相信他的话,否则必有杀身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