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指向男人,这似乎很正常,因为这可以从人的生理上得到解释。男人生理的构造使得其每隔几天就能产生数亿个生命元素,而女人一个月才能产生一个、至多不超过两三个这样的东西。东西多了就要发泄,东西少了就要补充,这也是辩证法,也是自然规律。所以那本《道德经》才会说:"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多,多则惑。"这就是至理名言。
由此可见,无论是生理的,心理的,还是文化的各种解释都没有对色有任何贬义,为什么一说到,尤其是男人,就约定俗成地认为此人基本上就是花花公子,就是之人呢?官场上的对手可以利用这一点将其放倒,朋友之间也可以因为这一点改变友谊,夫妻之间、情侣之间因为这一点而挑起醋海风波的更不是少数,好像是否变成了判断一个男人或者女人道德的一条标准。
其实不然,喜欢范冰冰成为她的粉丝和杨幂把谢霆锋作为自己的偶像一样正常,喜欢路过身边的窈窕淑女、花美男多看几眼,和花容月貌的女子或者倜傥的男人多聊几句、多走几步都属于正常,即使私下里和其中的某一位做过几回也并无大碍,毕竟色不是性。倘若因贪色贪性进而影响他人幸福、破坏他人家庭、背离道德伦理就是完全背离了人的本性,就才是真正的之徒。
关于之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古今中外信手拈来。
我们从三国说起,曹攻打张绣获胜,于是开怀痛饮,酒上心头的时候问左右有没有漂亮的女人,左右说张济的妻子(张绣的嫂子)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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