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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抄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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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欲见周郎错见方
隐约勾连,足可证明身份。

    奉籍是奉部与都供府的根本,私下伪造是死罪。

    但……哪里需要伪造?

    李溪手上就有不少空奉籍,随便他填个人名。

    更何况这和尚若是与妖人有关,怎会在乎大明律法?

    “大师……前辈,无厌观还在修缮,厢房都未打理干净,不如前辈换个地方?燕京城里另有……”

    方休交还奉籍,便想推脱。

    “无妨,我游历四方,餐风饮露惯了,有张草席就能对付。”

    和尚伸手一挡,笑呵呵道:“有劳观主照料,同道都称我酒鬼和尚,观主唤我酒鬼便是。”

    你都叫酒鬼和尚,还说你只是看着像个和尚?

    听着也像。

    方休又不好拆穿,这跟妖人一伙的人物,他哪里敢得罪?

    倒不是怕妖人,而是怕烦人。

    你们团伙换个地方不成吗?

    只不过,丛林挂单是都供府的规矩,方休即便是观主,也不可违背。

    犹豫再三,方休又不能撕破脸,只得妥协:“前辈……大师,就住西厢房吧。”

    “多谢观主。”

    酒鬼和尚一笑,双手合十行个僧礼。

    好嘛,根本就是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