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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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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御案
出,看见这群刑部的衙差腰上都悬着腰刀。脸就白了——若是平常办差,都是持了水火棍子,只有捕拿重犯,才有挂刀这一说!

    “明山,你也是公门里头的老人儿了,我们刑部办差的规矩都该知道。”那名司官沉着脸说,“我不锁你,你自个乖乖儿的跟着走,别作怪,免得彼此不便。”

    待到明山懵头懵脑地被衙差们夹护着出了院门,没走出几步,身后便传他媳妇那一声长长的哭号。

    “要死啊——”

    *

    *

    婆娘喊的这一声,颇不吉利,明山脚都软了。等到被带到刑部,立刻过堂,哆哆嗦嗦听明白了要问的是什么事,却又一时精神起——还以为是跟安德海一起构害关贝子的事发作了,原只是李开山的事!

    李开山的事,有人证有口供,不认是做不到的,但是只要不从自己嘴里把安德海牵连出,他在宫里就非得想法子救自己不可。于是咬了牙,只肯认收受银两,替人谋差这一件,再问他向谁去谋,便不肯招了,只说是正在运动,并没有确实的法子。

    他心里清楚得很,收了钱替人谋差,若是没有成功,刑部也只能比照“贪赃不枉法”的例子处置。丢官受杖是免不了的,然而不在乎——只要肯花钱,将官总能回;一样的道理,钱花到了,杖责八十连衣裳也不会打破,这些都是小意思。

    想通了这些,心气更旺,嘴也咬得更紧。他是现任的六品官,没有奏免之前,又动不得刑,审案的刑部司官一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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