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糊涂。
之前关卓凡交结约翰逊,不过以策万全而已,并非指望他真的能够接任总统。
除非是约翰布斯拖到大选结束之后才动手,但这个可能性很低,而且也全不可控。关卓凡不能行这个侥幸。
林肯再做四年之后,1869年大选共和党会不会派格兰特出战,虽然也是未知之数,但格兰特是林肯嫡系中的嫡系,加上关卓凡等一班代表“新兴的大工业资本、大金融资本”利益的家伙在后面捣鼓,把格兰特推上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宝座,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总比林肯现在就被刺杀、造成无法掌控的被动局面,把握要大得多。
况且,以后如何先不说,至少现在和林肯正处于“蜜月期”,接下相当一段时间,自己在美国的利益是可以在总统这儿得到足够保护的。
因此,经过反复权衡,关卓凡决定:我要救他。
怎么救呢?增加总统的关防?我明敌暗,防不胜防。再者说,总统的安全保卫也不是关卓凡的职权范围。最重要的是,他就要回国了,鞭长莫及。
所以,必须主动出击,将约翰布斯连根拔起。
仅仅出于关卓凡自身的人身安全考虑,也有这个必要。
约翰布斯的刺杀对象不是总统一个人,参与刺杀行动的也不止布斯一个人。约翰布斯组织了一个暗杀小组,想把整个联邦政府的“战争决策团队”都消灭掉。暗杀对象除了总统,还包括副总统、国务卿,和格兰特。
第八十六章 我要救他(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