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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大明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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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国本之争必然否?(求收藏求推荐啊!)
统的权利,他几个弟弟同样没有这个权利。

    皇帝的儿子在被册封之前统统没有权利,否则就不用特别举行册封太子或封王的典礼了。

    就是说,权利都是皇帝赋予的。赋予才有,不赋予就没有。

    其次,立长不立幼,只是传统的习惯,叫宗法也可以,但并不是强制性的法规。

    尤其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更是明显。明成祖以第四子的身份,从侄子手中夺取皇位,根本不考虑他二哥三哥的优先继承权。

    如果非得坚持继承皇位必须按出生次序来定,那不等于是要否定永乐皇帝的合法性吗?

    第三,根据太祖洪武皇帝的规定,嫡子有继承皇位的优先权。优先继承权是什么意思呢?

    说白了,还是子以母贵,皇子的地位取决于他母亲的地位,出生年月乃属次要,并非关键。

    那么,朱常洛的母亲王氏是恭妃,而朱常洵的母亲郑氏却是皇贵妃,谁更有优先继承权?

    第四,再退一步,如果非要立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不可,万历皇帝仍然有办法。

    他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比如不孕)废去王皇后而立郑氏为后。

    这样,朱常洵就成为名正言顺的嫡子了。

    在大明一朝,宣德皇帝、景泰皇帝、成化皇帝、嘉靖皇帝,都有过废后之举,也没见朝局发生什么政治波澜。

    所以,在立储的问题上,万历皇帝如果执意坚持废长立幼,十有八九是可以取胜的。


第66章 国本之争必然否?(求收藏求推荐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