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
孔子他老人家都说过的:“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你一继位就大动特动“先帝旧人”,可能会被人说成“不孝”哦!
还有,这些宫人,许多都是先帝御幸过的,她们也“简出宫去”?
这一切,皇后一概不理——
阶位不高的宫人,但凡未诞育子女而宫外亦有去处可以接收的,统统“简出宫去”!
皇后的想法其实也简单:咋的?叫俺自己花钱养一大堆狐媚子来诱惑俺自己的郎君?天下有这等荒唐的事情?
皇后的本意何如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举替皇家和政府,省下了一笔极其可观的开支,拿这笔钱,啥左军、右军、左卫、右卫的,足够再各各另立一支了!
这不算“功在社稷”,啥算“功在社稷”?
说起来也吊诡,此次史无前例、规模浩大的“简出宫人”,当时并未掀起什么波澜。
原因呢,其一,皇后其实是心虚的,倒不是顾忌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而是自己晓得自己事:此举实是出于“嫉妒”。
她根本就没往“德行仁政”上想,因此,自然低调行事,不会大肆宣扬。
其二,杨骏那边,更不会替潜在的政敌宣扬——不管财政上受益此举多少。
所以,直到第三道手诏颁下,多少人才回过神来:好像……皇后还真是立了一个大大的“新功”呢!
皇帝
第十五章 皇后啊,功在社稷(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