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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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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抄家灭族(第三更)

    李彪将这些人的罪状交到了李志远手里,李志远审核过后又提交到了总镇署让沈墨最后总决。

    按照之前制定律令,凡是私下串谋作乱者,主犯全部处斩,女眷编为奴籍,男丁全部劳动改造,五年后如果能活着再说其他的。

    李彪建议的量刑结果,也是按照这个来的。

    田友年等六位主谋全部判处斩刑,其余从犯处以杖刑等肉刑,养好伤后还要去劳改。

    五十岁以下的女眷全部贬为奴籍,作为官奴。

    十岁以下的孩童交给慈养院抚养。

    虽然沈墨废除了奴籍,但是对于这些敢搞事情的人却又保留了奴籍。

    这些人属于官奴,除非官府赦免他们,否则永远都是奴隶。

    李志远也没有意见,签了字。

    到了沈墨这里,沈墨想了想,把田友年的斩刑改成了凌迟处死。

    他那负责四处串联的儿子田文才从绞刑改成了斩刑。

    目的就是一个,要从严震慑这些心怀不轨之人。

    沈墨签字用印之后,判决书就生效了。

    县衙立刻通报了田友年等人的罪状和最终的判决结果。

    消息传出来,县城的人群沸腾了,一边大骂田友年等人该死,一边夸赞沈总镇判的好。

    公审大会要在五日后在县城的十字路口举办,到时候这些人将和被俘虏的满清永州总兵李光地一起被处决。

    只是典史李彪有点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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