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的。
经过未来大红艺人的多方托人查证,最终结果是确实应该是原创的,查不到任何抄袭或者直接照搬的痕迹,包括向《吻别》的版权方咨询结果也是一样。
既然是原创,而且经向童璐晨了解凌云可能不会考虑向歌手方向发展,未来的大红艺人起了要把这首歌收入囊中的心思。她现在在向娱乐圈发展,手头上多一点资源就多一条路子。
凌云不禁道:“可是这首歌并不适合你啊,这明显是一个适合男歌手的歌,而且最好是以摇滚的形式来演绎。”
未来大红艺人眼神复杂地看着凌云,说:“确实,我也找人研判过,结果和你刚才说的完全一样。不过没关系,我拿到的话可以转卖,或者换去别的资源。”
凌云笑笑没做声。他反正对这事兴趣乏乏,不会去在意中间商赚差价的。
凌云干脆地说道:“这种事情我也不懂,兴趣也不大,不如请童老师代我谈吧。我听着就行。”
童璐晨喃喃地说:“我也不懂啊!”可是架不住凌云哀求的眼神,还是尽心尽责地和未来大红艺人讨论了起来。
讨论署名权的时候凌云才插话了。要是要署名权的话,万一将来哪个好事者知道自己还曾经写过歌,非要自己再写一首的话自己去哪儿再弄一首歌出来啊,这不是自找麻烦么?
可是如果不要署名权,这首歌已经在一定的范围里传唱过了,将来换着他人的填词作者自己岂不是成了剽窃者。而且传扬出去署名作者的
第二十二章:卖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