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和犹豫之后,港英政府和汇丰银行共同决定,承认这批“迫签纸币”,让其成为“合法货币”,方案是:汇丰同意将100万英镑存入外汇基金,作为这批“迫签纸币”的部分保证金,而港英政府则同意在若干年内将该项外汇基金投资所得的利息用以补足缺额。
这一方案使得汇丰银行纸钞赢得了人们的称赞和信任。
“日占期”结束后,香港重新回到安定状态,很快在几个月内,香港的银行业和金银贸易也就快速复业,货币的发行与管理工作,以及货币流通秩序,也快速恢复正常。
1935年香港币制改革后,港元的货币发行与管理制度基本定型:由外汇基金充当“货币局”,通过授权私营商业银行来间接管理纸钞发行,同时要求以英镑作为发行准备,港元和英镑挂钩(1英镑=16港元),形成英镑汇兑本位制。
英镑汇兑本位制,并非香港本土原创的货币制度,而是来自于其宗主国——英国,英镑汇兑本位置带有浓厚的殖民色彩。
在19世纪中叶时,大不列颠帝国的殖民版图遍布全球,为了管理其殖民地的经济与贸易,英国在其殖民地广泛推行一种名为“货币局”的货币制度。
“货币局制度”的特点是:一,在殖民地当地成立货币局,专门负责当地的货币发行,发行权集中于货币局。
二,殖民地的货币发行,必须以十足等额的英镑作为发行准备,发行准备金由货币局管理,且英镑与殖民地货币形成固定汇率关系。
第五五一章 港元进化(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