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发力极高的歌曲,歌词也写得非常漂亮。
朴实易懂,但又不缺乏文字魅力。
往往这类歌词,最容易打动听众内心。
等大眼睛兔子唱完后。
秦默已经准备妥当。
最后按了下耳麦,听完刘东的介绍。大踏步的走上舞台。
此时。
一支四人乐队已经各归其位,一个个都带着墨镜。看起来非常冷酷。
秦默这一场,舞台灯光也没熄灭。
他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走到舞台中间。站在了乐队前面。
然后拿起了放在麦克风杆旁边的电吉他。
“哇!”
“圣斗士!”
台下观众看到他出场,就掀起了惊叫。
但比这更惊讶的是,圣斗士这一场居然没有和其他歌手那样搞神秘。
再看他将电吉他背好,手在领口处划过,从项链上摘下一枚小小的拨片儿,顿时尖叫更盛。
这是要弹吉他玩摇滚了呀?
秦默将麦克风调道合适的位置。
看着台下的观众,突然开口,低沉的说道:“这首歌。献给梦想!”
短短七个字。
观众一下瞪大眼睛,毛孔瞬间张开,汗毛都立了起来。
“妈呀!这说话的声音,好好听!”
“太酥了!”
“好像带点儿京城的口音?”
“这你都能
第413章 我觉得也就一般吧!(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