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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学神同桌有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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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说好不欺负我的
咱俩那啥了,我是不是不构成犯罪,假如我报警你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吴思明突然想起这件事。

    “放心吧,姐姐不会侵犯你的,”

    路漫兮提起脚踢了下坏小明,继续道:

    “有必要给你普及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是十四岁,已满十四岁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也要负刑事责任,而过了十六岁,就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到十八只不过从轻处罚。”

    “你可别忽悠我。”

    吴思明知道十六岁刑事责任年龄,不知道具体指什么。

    “自己查去,这是作为未成年人最起码的法律意识,我十岁我妈就让我记了。”路漫兮补充道:“还有,对于女生,未满十四岁,无论自愿还是被迫,被侵犯了对方都属于强,。”

    “好吧,”

    吴思明清楚了。

    “额嗬,你竟然还未成年,鹅嗬嗬,未满十八岁的小破孩,”路漫兮一想起就好想哭,“我居然跟未成年谈恋爱,咱分手吧,等你成年了再和好,”

    “好啊,从现在开始我做回你的闺蜜身份,”

    如果真可以暂时分手,吴思明也很乐意,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等浪够了结婚的时候再跟妖精复合,可是哪有这么好的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乖弟弟,喊姐姐姐姐带你玩儿。”

    检票进

第三百一十九章 说好不欺负我的(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