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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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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七章 荷兰的约翰.德.维特
瓜分,威廉三世即便回到荷兰,拥有乌得勒支,他在荷兰民众心中的形象,也已经崩溃得无法挽回了吧,毕竟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候,这位奥兰治的继承人并未能及时出现,力挽狂澜。

    那么,只要蒂雷纳子爵能够彻底执行国王的命令,控制半个荷兰,甚至继续鲸吞蚕食,或许也不会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路易和他的大臣,他们的目的就不是彻底的摧毁荷兰——他们想要金蛋,也想要那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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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说荷兰是一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那么最大的金蛋肯定是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原先只是一座小渔村,和很多从渔村发展起来的港口城市那样,它得益于大航海时代的迅猛发展,而它的名字,和敦刻尔克那样,来自于坐落的地点,阿姆斯特来自于阿姆斯特尔河,村庄正处于它的河口,而丹,在低地语言中是水坝的意思,因为它正坐落在一座水坝上。

    它曾经籍籍无名,但现在它已经是荷兰最大的城市与都城。

    市政厅正位于阿姆斯特丹城市中心,水坝广场的西侧,它的地基是石头砌筑的,但这些石头下方却由一万多根木桩支持,这些木桩深入地下三十尺左右,所有看着它建造起来的人都不由得瞠目结舌——这座庞大的建筑外部严整齐方正,用色单一沉稳,正符合荷兰人对政治建筑的想象,内部却极尽华丽考究之事,到处都是深红色的锦缎与胡桃木的护墙板,鎏金的灯具与精美的油画相映成辉,行走在这里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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