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汇没有说话,李铮率先开口了:“还不是因为他懒!你爸说过,他从小都是这样!”
说完,他开始给大家发一次性筷子。
老狼名叫沈宝红,他哥跟李钢是同学,关系不错,所以两家人偶尔也会走动走动,他这个外号的来源是他唱的最好的歌就是老狼的《同桌的你》,不但唱的好,还将同桌娶回了家。
上学的时候他就编了一句顺口溜:赵小琼,好(四声)穿红,长大嫁给沈宝红。
初中毕业后就开始干活,在一家饭店里做帮厨,又很意外的碰到了同桌赵小琼,原来这家店是赵小琼的亲戚开的。
随着老狼的《同桌的你》流行开来,他天天学,有事没事的就在赵小琼面前唱这首歌,后来终于将赵小琼给唱成了媳妇。
结婚后,他们就合计着自己开饭店,于是就有了这家大盘鸡店。
“是效率问题吧。”李汇想了想说到,“老狼的生意好,但地方有限,所以每天都会卸些啤酒,这几天一天能卸五十件,但他那地方也只能卸这么多了,如果上午送,那他就不用自己往里面搬了。”
“对,就是效率问题。”李树很满意李汇的回答,看来他经过这段时间,也能设身处地的为饭店想了,“一个就是你说的原因,能减少工作量,还有一个就是错开时间,不至于下午的时候太忙,毕竟夏天了,饭店的生意一般就集中在晚上,你没看他们的冰柜什么的都放在大厅吗?”
“那是因为放在这里比较就近
第120章 细节(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