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章程,就是在之前对各种问题的讨论过程中,争论最为激烈的一部分,有大量的人反对这个理事会。
他们倒不是反对这个理事会的存在,而是反对理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的流程。因为这样所有权利就几乎全部集中在了会长一个人手里面,其他六位副会长,美其名曰拥有反驳权,但这个反驳权必须要有4位副会长联手才行。
也就是说,会长只要能够拉拢到三位副会长的绝对支持,那他在联盟中就拥有绝对权力了,这是大部分会员们无法接受的。
在他们看来,理事会可以存在,但理事会不能够仅仅只有7个人,必须扩充到10个人以上,同时理事会的一切事物都需要通过投票来决定,而不是由会长一个人来处置。
但问题是,黄鹤之所以设置这个规则,目的恰恰就是为了自己牢牢的把控住整个联盟的权利。否则自己千辛万苦推动这个联盟的成立,同时贡献出江南集团手中大量的技术专利和生产力量,扶植起一个偌大的手机市场出来,岂不是白白给别人做嫁衣了?
所以整个联盟必须要控制在黄鹤的手中。
当然了,黄鹤做事是有分寸的,除非严重侵害江南集团利益,否则黄鹤会做到不偏不倚,公正处理联盟的所有事物。
但大部分人依然觉得这样不妥,毕竟大家都是资本家,都清楚对方是什么货色,是不愿意将权力拱手相让的。
这就是为什么最终会有2/3的参会企业和个人直接离开的原因,他们才
第454章 黄鹤的权利手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