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武器出现了,虽然朝夕城还没有,但在很多大城市已经普遍列装,电磁武器对枪的优势,就像在弓箭时代的自动步枪,优势是全方位的,而不是火绳枪对弓箭的那种互有优劣。
所以枪被淘汰已经是历史的必然,但是这个时间可能是上百年,而且话说回来,即使注定被淘汰,也完全不影响枪的重要性,因为这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尤其是在荒原上,只要荒民没有也无法使用电磁枪,那真正意义上用火药味为动力驱动子弹的枪,就永远是荒民最重要的武器。
还有,不管是在城里还是在荒野,一把好枪永远是地位的象征,身份的表现。
所以高起撩了下衣服,亮出了腰间那把明晃晃的手枪。
快拔枪套里,那把有猛犸象牙贴片,不锈钢枪身,看起来亮闪闪的1911手枪。
“哇!起子,你这把枪真漂亮!”
老孟发出了一声赞叹,他看着高起腰里的手枪,用极是羡慕的语气道:“哪来的,我也想弄一把。”
“哎,说话注意点儿,这枪你买得起吗?这可是飞哥送给高组长的,你有多少钱?切,有多少钱你也得能买啊。”
何军往前走了一步,然后他意气风发的道:“今天带你进城,走吧。”
老孟愣了一下,然后他眼里散发出了异样的光芒,道:“高组长?”
“飞哥不在异能组干了,现在韩头儿是异能两个组的组长,二组副组长是起子,你以后就跟高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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