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证据是指放置在陈尸地周围、能对案情有所帮助的物品,亦或者,是法医出具的专业报告。
因此,他认为,侦探这个职业有些多余了,没想到打脸来得太快。
“该死……原来是这样……他根本不是随意杀人!”
职业法医的见识,让杜克很快就理解过来了:
如果将杰克视作猎手,那他无疑选择了一个很好的狩猎场,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就是个大贫民窟,这里流莺成群,到处都是他的猎物。
可是,这家伙却喜欢挑食!
“还有其它调查方向吗?”
抱大腿的感觉实在太好,杜克瞬间变得激动起来:“如果没有,现在就去街上调查吧。”
“我怀疑开膛手杰克就住在东伦敦,不然没法解释,他为什么每次作案都能躲开目击者。”
“没错…”
在受到陆离的启发后,杜克已然能举一反三地提出观点了:
“我没去过第一起命案的现场,所以就拿第二起命案来说。”
“直到现在,第一犯罪现场在哪里依旧成谜,可移尸点布雷迪街是个重要的突破口。”
“那地方虽然偏僻,但肯定会有人路过,比如夜班工人、流莺、醉汉,甚至是东区市民自卫队的枪手,而凶手冒着风险去移尸,并进行破坏,绝对有所依仗。”
“看来,开膛手杰克一定非常熟悉街道状况,很有可能,他本人就住在东伦敦。
第14章 辩证(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