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文宇,21岁,谭县人,我喜欢唱,跳,RAP和篮球。”
文宇恶搞了一下,把旁边的钱医生和李敢都弄懵了。
“你喜欢跳后面那个是啥噗?”李敢轻声问他,RAP是啥玩意?念都不会念。
“你猜?”文宇报复他。
“我叫钱学,今年39,甘省人,我最喜欢的是,是,是啥来着...”钱医生被文宇弄得还有点懵,自己喜欢啥都忘记了。
“对了,我喜欢看书。”
直到文宇提醒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他才想起。
又引来一片笑声。
“何用,33岁....”
逐一开始介绍,很多人都说的中规中矩,也有不少搞笑的,比如我喜欢别人长得没我好看,这哥们当了5年兵,长得也比较有特色。
“我叫袁清,25岁,甘省人,我喜欢多走,多看。”
袁清的声音很好听,加上长得漂亮,在队伍里明显很受欢迎。
“尤米,24岁,我喜欢摄像。”
女记者举了举挂在脖子上的相机,她把袁清和李敢隔开了。
“李敢,24岁,我向往诗和远方。”这句话是他用光所有脑细胞想出来的,既能和袁清的喜好相呼应,又显得与众不同。
文宇都忍不住给他点赞,你懂个鸡儿的诗哦。
接下来白起开始点名,说实话,超过一半的人都记不住或者记错,其他人可以帮着提醒。
第77章值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