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公司还要高一些。
吴杰自然不会签这么长的合同,他与两家公司达成的是3年100万港币,每年拍摄一则广告的代言合约。
这个价格在1980年算是非常高了,他还是在透露了自己即将去拜仁踢球的消息,这两家公司才答应了这样的合同。
70年代的拜仁在欧洲足坛比巴塞罗那的“梦三王朝”还要强势,他们是真正创建过欧冠王朝的球队,尽管在七十年代末期陷入了动荡,但名气依然非同小可。
吴杰能去这样的豪门球队踢球,身价自然要上涨许多。
但要是他在半年内没有去拜仁慕尼黑,或是无法成为首发,这个合约就会自动变成50万港币。
吴杰把与拜仁签的那些浮动条款也加了进去,比如拿到德甲金靴、欧冠金靴、进球数等条款,那时他会得到两家公司的额外奖励。
这两份合同签完后,吴杰觉得他这回应该真的成中国内地的首富了!?
这时候拥有中国国籍的人,谁能比他更有钱?
山东,济南,空军军区青年篮球队……
这里当然没什么有钱人,但却有一个混汗如雨的大汉正在练习投篮。
现在已经是冬天,青年队里的人都放假回家了,全队只有鲁达要来钥匙,仍旧天天跑过来训练。
“鲁达,二月份开赛后,你就去一线队报道吧。”
青年队的教练看着又长高不少的鲁达,特别是这段时间进步神速的球技,终
第四十九章 这样的合同才科学!(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