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大小和损毁程度来估算价值,然后把价值换算成粮食,约定以每年收成的20%来抵扣。
赵明公的考虑非常细致,因为房屋是不可分割的财产,镇上的房屋并不是制式建筑,有的房子好,有的房子差,有的房子大,有的房子小,有的房子年久失修,有的房子保存的还可以,这样很难做到绝对公平,就必然埋下矛盾。
所以赵明公选择用收成的20%来抵扣房屋的价值,既不会对农民造成负担,也不会产生矛盾,更不会因为是免费的,而出现挑拣、争端、浪费的问题。
赵明公已经见过太多这种事情,明明是好事,最后却办成了坏事。
这最让他痛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