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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可能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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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电商二三事(二)
是分区制度……”

    “省级代理人,市级代理人,区/县级代理人制度……”

    “每一个区域的货物,是不允许流入其他地区的。如果我们不打破这个制度,对方是永远都不敢,随意的让我们无视区域制度的肆意出货的。”

    “这些店家,并不是对方看不上网购,而是对方……觉得我们的销售制度,可能会打破对方‘老板’的制度……”

    “利益分封?”吴奇不知为何,反倒想到了一张历史书上的古代分封制插图。

    一个金字塔形状的利益模式,最顶端的是这些产品厂家,而下一级就是这些省级代理,以及市级代理……

    在改开的前期,诺基亚、摩托罗拉这些公司想要进入华夏,就是靠着这样分润利润的代理人模式,轻而易举的从内部打开了华夏电子产品市场。

    但是,也因为有着层层的经销商,在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加价,可能卖出的时候,这个层层加价的产品售价比这个产品的进价要贵出一倍!

    嗯,这都是基操。

    而这些各级经销商,就是这些外国商品的急先锋!

    当然,其中的“损耗”,自然是加在了客户的身上。

    中官村的店家,对于这些外国公司来说,就相当于被收编的“辅警”。他们大都是分销商,也有不少是给这些公司做售后的。而他们靠着外国企业吃饭,自然也不敢率先坏了老大的生意,即使有不少人已经心动了,感到了其中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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