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的奔跑速度达到了多块。
“呲拉呲拉…”
当郑杰的身形再次出现时,他随手一甩布满鲜血的锋利爪子,右手摸着下巴思考了起来。
“噗…”
从郑杰身后传来了大量液体喷洒的声音,那一个个站在地上的狼人脖颈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血痕,大量的鲜血从脖颈中喷射而出,仿佛染红了天空。
“果然,即便我现在无论如何适应和使用,枪技已经无法跟上我的肉体成长速度。若是不尽快学习有用的枪技,手枪早晚会被我淘汰。”
自从他见识过隐雷和狼峰宛如天威一样的对决之后,郑杰就一直在思考自己的优势,他没有像隐雷那样挥手召唤天雷化为已用的能力,也没有像狼峰那样惊天动地的剑刃风暴绝招。
到目前为止,他除了血族让人无法捕捉的速度和强悍的恢复力,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自己的战斗经验和枪技。虽然他的枪技在很多人看来很差劲。
而他血族所自带的血统能力大部分都只是辅助能力,虽然郑杰心中隐约感觉到血族的能力不止这么一点,不过他现在手中并没有与血族有关的能力,所以对他实力的增长也无济于事。
枪技则是他最缺少的方面,可以说手枪本身和血族并非最适合的搭配方式,不过在刀锋世界中他变成血族只是想要活下去,不断的学习枪技也是因为自己的战斗方式已经固定,从头再来学习其他东西反而浪费时间。
“完成这次任务解除轮回诅咒后
第一百七十四章 击杀(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