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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起去开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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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终有离别
斗之后有一个可以喘息的地方。

    而且这样就可以不必往返于城市进行补给,变相的加快贪婪洞窟的开荒速度,简直一举两得。

    遗迹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丽萨和伊森,二人只需要每个月收账即可。

    “恕我直言,特纳先生完全可以买下这块遗迹,如果价格合理的话,我愿意出手的。”

    这时特纳面色一苦,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商人,从长期开发角度来说,他当然更倾向于买下遗迹,毕竟这种未开发的遗迹卖不上价格。

    可自己的女儿丽萨却死活不让他这么干。

    “呵呵~”

    特纳摇了摇头,他也很纳闷,只道是这处遗迹可能是女儿第一次冒险所得,有纪念意义。

    伊森当然同意特纳的提议,合同只出现了这一处遗迹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至于其他信息均不会涉及,并且解释权归甲方(伊森)。

    这还有啥好说的,伊森当即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份合同将给伊森带来每年5MB的收入。

    哈哈,没想到直接成了房东,不对是二分之一房东。

    妥妥的中产阶级了。

    本来想跟丽萨道个别的,可惜丽萨还在关禁闭。

    无奈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反正丽萨也马上回图灵市了,到时候再要也不迟。

    在城堡逗留了大半天,伊森终于等到了列车出发的通知。

    当天下午伊森如愿以偿踏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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