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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凡人修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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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资
的,对于吾等而言亦算是珍惜之物。

    真理之主(永恒者):如此,你可有异议。若是不愿,吾等虽然可惜,却也不会强求。隔着无尽维度,亦无法强求于你。

    苑邬(道君):前辈说的不错,选择权在小友自己,小友可以慢慢考虑。

    万轩(练气):不用考虑了,我接受。

    蒸汽与火焰之神(强大神力):明智之举。

    九夜溟王(魔君):+1。

    ……

    接受与不接受?这对于万轩来说,是选择吗?并不是!

    如果接受的代价,是丧失自由沦为傀儡,万轩可能还真要考虑一下。

    可如果只是在未来报答一番,另外只提供修行神道的助力,这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完全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对于一个目前才练气一层的蝼蚁小修而言,修神还是修仙,有区别吗?

    至于说‘十倍回报’?那更不是问题。

    没看洪荒小说中,西方二圣为了成圣连发四十八条大宏愿(空头支票),贷款的还是威能无尽的洪荒天道,不也还是高高在上的圣人吗?

    反正又没时间限制,十倍回报,慢慢还就是了。

    ……

    真理之主(永恒者):既然如此,大家就把东西,通过交易系统借贷给@万轩吧。

    真理之主(永恒者):所需‘神印’的代价,便由吾来支付吧,这点东西不过九牛一毛,就不算在交易额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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