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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仙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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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洋装店
里做生意。

    秦汉厚有三个儿子,老大秦蒙,筹资开了一家“洋服店”,也就是做西服的买卖,过两天就要开业了,给魔都这边来了封信。

    按理说,这种小事不会惊动秦笛出马。

    不过,这年月的西服店并不简单。

    秦笛不知道宁波的情况,但他知道魔都的行情。

    当时gentleman的全套标配如下:一顶呢帽或草帽(呢帽应该是英国的HATMAN或STAYSON,次一些是国产“小吕宋”或“盛锡福);一套三件头西装(面料首选进口TOWNTEX或DOMAFLRE或其他英国花呢,国产“章华”或“协新”呢料次之);内衣、衬衫和领带或领结(衬衫首选VAN HEUSEN或ARROW,“司麦脱”或“康派司”次之);袜子和皮鞋(皮鞋要穿进口的SAXSON或FREEMAN)。其他:皮带、吊裤带、袖扣、领带扣针、襟针、打火机、烟斗(DUNHILL或者3B牌)、香手绢、钥匙链(SWANK牌镀金钥匙链)、钱包。

    除了看起来很时髦,在那个年代穿一套体面的衣服,还会带来很多切实的好处。

    正如周长庚在《魔都的少女》所写:“在魔都生活,穿时髦衣服的比土气的便(bian)宜。如果一身旧衣服,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地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门丁会不许你走正门。所以,有些人宁可居斗室,喂臭虫,一条洋服裤子却每晚必须压在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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