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那么强势几乎寸步不让,这种情况下血迹作为证据确实是非常有力,哪怕是上了法庭,陪审团多半也会认。
至于达米的说法,看起来更像是谋杀犯的求生狡辩。
……
“还真商科生固有的严谨啊。”走在纽约的街道上,爱德华在摇头,可以看出来达米说的都是实话,然而却对他的脱罪没有任何好处。
这案子不应该找律师,找私家侦探才更合适,因为律师只负责在庭上巧舌如簧,在庭外和检方相互勾搭,当然一切都是在法律的名义下进行。
可达米案子的核心是犯罪事实的认定-至少先要找到尸体吧,光靠两个一年级的法学生怎么可能办得到?当然从职业角度而言,永远找不到才是当下对达米最有利的情况。
“有人跟踪。”克里斯压低声音说道。
“嗯?”爱德华吓了一跳“这是要干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的?”
“我出身在阿拉巴马,还没学会走路就知道如何辨别心怀叵测者,否则很可能死在3k党手里。”
“好吧,你觉得跟踪我们的是谁?”
“危险性不大,我怀疑是政府方面的。”
“FBI?”
“也可能是检察官。”克里斯说到。
“也是,这个案子中能吃到大头的除了FBI就属负责公诉的助理检察官了。啧啧,难道要向他的前辈杜威学习么,在检察官任上靠打击黑帮捞到足够资本,然后从政,乃至竞选总统,
第七章 无处下手的悲哀(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