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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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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寡妇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这两个称号,听说还是这俩人当年自己起的,目的就是想羞辱边军。

    对于野狐岭两大悍匪起名号的能耐,铁墨实在是不敢恭维。

    混世魔王听上去还挺唬人的,可是就地滚是要闹哪样?是想告诉别人,自己逃命的本事很牛逼?遇到危险,就地一滚?

    哎,这年头,真是群魔乱舞,什么见鬼的名号都有。

    就地滚简直比小红狼还让人喷饭!

    几百兵马沿着暗庄堡向西北,越是靠近野狐岭,路上行人越少。

    又往前走了五里地,路上再无车马行人,两侧良田更是杂草丛生。五月中旬,绿柳白杨,野花遍地。

    只是鲜花美景,盛开在杂草良田之中,显得是那么的不协调。

    野狐岭,果然是凶名赫赫啊。

    土地可是百姓的命根子,如今靠近野狐岭二十里,土地都养了草和野花。

    能让百姓舍了命根子,野狐岭上的悍匪也算是凶残到一定境界了。

    在野狐岭东南十五里处,有一座小酒馆。铁墨率兵赶到后,二话不说就让石虎带人把小酒馆围了起来。

    小酒馆并没有什么客人,老板加上伙计也不过五个人。

    酒馆五个人全被押了出来,铁墨提着砍刀逛了逛,一点前兆都没有,一刀将店老板砍倒在地。

    刀刃划过后脖颈,店老板哼都没哼一声,扑倒在地,鲜血顺着刀口喷涌而出。

    血水溅在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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