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瞬间他就明白了,自己完了,人证物证俱在,怎么抵赖也是无用功!
要说那小贼还是挺聪明的,可他这个聪明吧,总是用不到正地方。按咱普通人的思维,既然无可抵赖了,那就认了呗,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一五一十的招供也就是了。
偷个钱包嘛,也算不上啥大罪!公共场所扒窃,依据刑法264条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就算是惯犯,判三年了不得了。在里面好好表现一下,两年半妥妥的出来。
可人家小贼这会儿可不这么想,他可能是觉得自己在预审前期认罪态度不好,有可能被重判;也可能是看着审讯室后面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后受到了某种启发,这货直接高呼:
“报告政府,我要求做污点证人!我坦白,我交代,我还要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
这货在跟预审民警要了一根烟之后,就如同竹筒倒豆子一样将他们这个团伙的一切犯罪行为抖落了个干净。
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啊!坐在椅子上听小贼交代的李所,惊得嘴上的烟都掉地上了。好嘛,这还是一条大鱼!
据小贼交代,他们这个以周桐(光头汉子)为首的团伙共有13人,主要从事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他们以k市火车站一带为主要据点,但犯罪地点不只是k市吗,这个团伙还经常乘坐火车在北疆地区流窜作案。
该团伙共涉案200余起,其
第六十八回 乐颠颠的李所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