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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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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首例涉外案
九州岛,或者大明九州岛那里出了点儿问题。

    这可能也是大明至今为止第一次海外发生的重伤案件,或者说是第一起有官方记录的重伤案件。

    一个去了九州岛的商人因为与人纠纷,被九州岛上遗留的一个浪人武士砍断了一条胳膊。

    施凤的能力确实不是盖的,或者说能在阉党里面混居高层的人,就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起码砍了大明商人胳膊的那个浪人,连一天的时间都没有撑过去就被抓住了。

    而施凤选择的处置方式很简单,也很符合崇祯皇帝的味口。

    这个浪人被处以磔刑,也就是崇祯皇帝一直以为正式的官方名称是凌迟的刑罚。

    但是现在有一个很简单的后遗症。

    把那个浪人给千刀万剐了是很痛快,但是后果出现的也很让人头痛。

    日本方面不满意了,对于这个事儿的结果有些不能接受哪怕是一刀砍了呢,何必这么严重的处罚?

    而且就算是依着大明律处罚,也不应该是处以凌迟这种刑罚吧?

    你施总督是不是真当我日本方面全是傻子,就没有一个懂大明律的?

    施凤应对的方式显得极为简单粗暴,甚至于让崇祯皇帝都不敢相信这是施凤这种当过内次辅的人能干的出的,甚至于更像是张之极这种赳赳武夫才能干的出的事儿。

    丫的直接就陈兵九州岛各处要害,同时把水师摆出了一副随时接大明百姓归大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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