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的传单之后,先是马上以对方违反合约条例,没有经过规定关闭超市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上千万日元。
随后在第一时间就把对方的加盟店资格给撤了,要求对方关门,原因是对方违反了经营条例,不服的话可以重新再就这件事情起诉。
要知道大部分经营便利店的人,家庭收入的大部分来源都是便利店,便利店一关门,便利店的老板直接失去家庭经济来源。
再加上这种民事纠纷的官司打的时间极其的长,在这上面不仅花的钱多,消耗的精力也很多。
一般人根本就耗不过这些公司,就要想办法自谋生路了。
不过之前那位老哥也是硬扛到底了,顶着所有的压力和公司斗了起来,但是最后的结果却……
他告公司没有履行条款失败了,因为公司出示证据,表示自己当时确实没有足够的人去对方那进行工作,是对方没有提前沟通好,属于突发性的情况,所以我方完全没有责任。
而公司反诉那位店长却成功了,因为他违反条例,没有24小时经营便利店。
最后这个状告公司的店长,不仅赔了几百万日元,还失去了便利店的加盟资格,并且在这件事情上面浪费了将近一年多的时间。
可以说是代价惨痛,就连家庭都分崩离弃了。
在这件事情之后,其他那些加盟店的店长就在也不敢在这种事情上面和公司纠缠了,生怕步了那一位老哥的后尘。
常磐庄吾能看的出
222.不给钱,不就不算加班了(3/9)